法律明确禁止的讨债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类,均存在明确违法风险:一是暴力伤害类,如殴打、捆绑、虐待债务人或其亲友,轻则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重则构成故意伤害罪;二是限制人身自由类,如非法拘禁债务人,即便时间较短,也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;三是侮辱诽谤类,通过口头、书面、网络等方式公然侮辱债务人,或捏造虚假事实诽谤,侵犯名誉权,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、诽谤罪;四是骚扰滋扰类,频繁拨打债务人及亲友电话、在住所/工作单位围堵纠缠、张贴侮辱性海报等;五是侵犯财产类,擅自扣押、损毁债务人财物,可能构成抢劫罪、侵占罪;六是侵犯隐私类,非法获取、传播债务人的身份证号、家庭住址、银行流水等隐私信息,违反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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